浅析承运人投保货运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保险,通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实际货主。
承运人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在运输过程中因被保险人自身过错,致使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货主承担赔偿责任给予赔偿的保险,通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承运人。
但在货运险实务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投保人是承运人、被保险人是实际货主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承运人的情况。这又是基于何种考虑呢?我们先来了解下两险种的区别。
货运险 | 承运人责任险 | |
保险范畴不同 | 财产险范畴 | 责任险范畴 |
保险标的不同 | 运输的货物 | 运输赔偿责任 |
保障利益不同 | 货物所有人对货物本身具有保险利益,即货物一旦发生损失,货物所有人会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货物完好,货物所有人能从货物出售中获得预期经济利益。 | 如果货物受损,承运人依照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
保障范围不同 | 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运输工具上所载货物遭受损毁,依法应由承运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从保障范围上看,货运险的保障范围相对广一些,承运人责任险相对要窄一些(例如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享受免责等)。再加上货运险货物相对单一,路线比较固定,保险人对于各项运输信息能较为容易的掌握,费率定价偏低。那么基于保障范围和费率优势,大量承运人为了保障自身风险的需要往往代货主投保货运险,这一模式也被保险公司所接受,成为较普遍的商业惯例。
1. 投保人为承运人,被保险人为实际货主
此情况下,如果发生了货物损失,货主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付,而保险公司又能以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过错而进行追偿。(如保单中有特别约定保险公司放弃对承运人的追偿,那么追偿权丧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提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依法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承运人
此情况下,如果发生了货物损失,货主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赔付,但保险公司不能再向承运人追偿,因为其作为被保险人,是受保障的一方。
第2种模式实际上存在一些争议。因为从保险利益的角度来说,承运人在货运保险合同中对货物有没有保险利益?是否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从理赔的角度来说,出险之后保险公司不能行使追偿权利是否会损害自身的权益?投保时保险公司接受了这种模式是否意味着已做好放弃追偿的准备?承运人运输经验丰富,投保时是否会存在逆选择?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2015年10月30日,A物流公司与B保险公司签订了国内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单,合同载明:1. B公司同意按照保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因运输工具遭受碰撞而造成的损失;2. 被保险人为:实际货主;3. 权益转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4. 特别约定中约定保险人放弃对投保人(A物流公司)的追偿权,但保留对其他第三方的追偿权。
2015年11月3日,C公司(实际承运人)受F公司托付承运D公司(实际货主)一批服装由上海发往常州、无锡,运输车辆行驶至沪宁高速昆山往苏州方向过昆山收费站两公里处发生火灾,造成车辆及货物受损。其中D公司与F公司签有承运服务协议,而A公司和F公司属于关联公司。出险后F公司支付给D公司全部赔偿后依法取得了D公司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并且D公司也认可A公司和F公司关联公司关系并继续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A物流公司。A物流公司向B保险公司主张货损赔偿。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结果:B保险公司赔偿A物流有限公司保险金XX元。
二审判决结果:B保险公司关于A物流公司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所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本案二审改判,其中涉及到的争议焦点即为A物流公司是否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本案中,A物流公司系投保人,B保险公司为保险人,被保险人为实际货主。保险合同履行期间,A公司承运的货物因涉案交通事故受损,此时实际货主既可以依据货运合同向承运人主张赔偿,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理赔,此两种权利属于同一目的下的请求权的竞合。由于货运险遵守损失填补原则,在一种请求权的行使足以填补货主损失的情况下,另一种请求权不得重复行使,且这种限制不会因为权利的转移而改变。当货主依据其与承运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取得了承运人支付的全额赔偿金,无论此后货主还是受让保险金请求权的承运人均不得再向保险人主张理赔。
借助以上案例,为合理保障自身的权益,建议物流公司在承运货物前还是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保单而非货运险保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资料来源: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016)沪0101民初25936号判决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8)沪02民终2551号判决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