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会保险关键词,聚焦2022保险发力点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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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作为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高频率的出现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使保民生、保经济的“保险”成为焦点,并相继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个人购买保险,保险已经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今年“两会”上,备受关注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一共提及了7次跟保险相关的内容。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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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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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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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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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
根据媒体发布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摘要,以及五位保险业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议案、提案,紧扣行业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相关问题,成为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在长护险方面,我国于2016年开始长护险试点,在长期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管理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周延礼:建议从国家层面统筹解决老年人护理的问题,加快制定商业保险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规范。
具体来说,一是参考日本、德国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明确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参与的制度、定位与发展方向;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定和需求评估标准,管理规范,逐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扩大保障范围,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护理产业发展,逐步提高商业保险服务老年护理问题的能力。
建议商业保险机构可参与养老护理相关领域的服务,同时探索推动“科技+保险”的智慧养老护理。
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建议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家庭账户模式,突破以个人为单元、家庭成员之间保障隔离的现状,发展长期护理险应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制度。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的家庭账户模式,突破以个人为单元、家庭成员之间保障隔离的现状,构建以家庭为单元的保障模式。在筹资渠道方面,通过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并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能力。
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进入长期护理保险领域。引导保险业积极探索将保险产品与护理、医疗、养老等功能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综合性、多元化的养老需求。通过税收优惠等支持鼓励政策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开发。鼓励保险业协会研究制定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服务的自律规范。
建立独立运行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制度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实现管理、评估、经办、护理不同机构间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互联网+移动应用”,建立适应居家上门服务的信息化监管系统。
惠民保的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将对其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一是逆向选择问题。二是保险公司经营积极性的问题。部分城市政府对赔付率要求高,对保障责任要求高,而宣传力度不足,或缺失对保险公司超赔的风险补偿,使得部分保险公司面临亏损风险,长期经营的积极性下降。三是产品定位问题,目前较多产品形态雷同、定价较为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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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惠民保”相关制度机制。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经营参与主体的资质标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盈亏平衡补贴机制、跨区域服务和结算机制、绩效评估机制等,确保“惠民保”项目的长期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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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议按照确保用户隐私安全、最小化可用、数据脱敏等原则,打通传统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通道,推动医保与商保数据共享,为“惠民保”产品的精准定价和迭代演进、“惠民保”与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障优化组合以及实现精准保障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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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西部地区“惠民保”业务发展。建议建立多元化筹资通道,通过个人支付、企业支持、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形成广覆盖的保费来源;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定向型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跨地域融合发展路径,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摊,提高风险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张琳:建议在前期各试点城市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优化失能等级评定、护理需求评估、护理保障项目等方面的标准,按失能程度或护理等级进行支付。
在支付范围上,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制定统一基础支付范围,厘清不同制度支付边界。在支付形式上,应以服务给付为主,现金给付为辅,在支付标准上,适度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引导保障对象优先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同时规定个人支付比例,体现社会保险的个人责任。
在惠民保方面,张琳认为,惠民保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当前“惠民保”的理赔信息披露没有统一的规范,网上可以看到的简单赔付率从不足20%-99.88%,波动非常大,这样不利于未来的产品设计和升级迭代。
针对“惠民保”业务不规范问题,张琳建议,监管部门可从产品设计、销售管理两方面进一步出台“惠民保”业务的监管细则。比如,出台政策指引,由保险公司省级公司统筹项目,授权分公司服务落地,以商业性定位为出发点,明确“惠民保”业务的渠道属性。
同时,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以年度为单位,从费用、赔付、参保等方面向社会公众披露数据。鼓励通过独立第三方平台归集数据,加强“惠民保”业务共保模式下对各保险公司的用户数据安全保护。
她还建议,地方医保局可出台政策,鼓励医保第三方IT外包商对保险业豁免“惠民保”业务需要的医保数据校验、个账查询而产生的接口费用,打破“数据孤岛”,促进医保与商保的互联互通。
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项目
自2016年开展试点至2017年全国推广以来,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发展并不理想,行业仅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两家保险公司在进行大规模的业务推广,业务发展与市场反响远低于预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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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方面,建议进一步完善《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务规定。一是允许保险公司对患重大疾病的投保人开展核保处理,或对保险期间内患重大疾病的投保人采取有条件的保证续保,促进税优健康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二是放宽个人账户的使用限制,在投保满足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在退休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提高投保人的参保积极性,鼓励中青年群体投保税优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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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方面,一是调整产品责任,建议监管部门制定相关产品责任调整规则或规范,允许定期调整既往症定义、正/负面清单、特定门诊治疗手段、慢性病定义等条款内容;二是调整承保条件,对于连续两年赔付率超过100%的情形,建议允许保险公司申请上调税优健康保险风险保险费率、设定一定免赔额等承保条件;三是丰富产品形态,建议扩大税优健康保险政策覆盖的产品范围,将给付型、津贴型等健康保险产品纳入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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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面,建议监管部门加大税优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项目等。
全国人大代表周延礼: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全国社保应加大力度和提高透明度。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2021年1月宣布中央层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全国社保工作全面完成,划转比例统一为国有股权的10%。大体测算,2021年中央层面划转的国有资本分红大约200亿元左右。但200亿元只相当于一年全国城镇职工发放养老金总额的0.3%(例如,2020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301亿元),或说只够全国发放一天半的养老金,实属杯水车薪。
基于上述分析,为充实和扩大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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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非上市与上市股权置换。五是建议尽快出台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尽快启动编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验生命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科学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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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编制、并定期发布社会保险经验生命表。为推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应尽快从编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验生命表入手,逐步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验生命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验生命表。在此基础上,每隔3-5年编制一次养老保险精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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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两方面缺陷:一方面部分参数选取未遵循精算平衡原则;另一方面激励机制不足,少缴、短缴、中断缴费现象严重。前者属于制度设计本身的不足,即便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也会造成收支失衡。后者为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不足,映射了制度设计上的漏洞。应从上述两方面加强。她认为,即使延迟退休政策推行,如果不改革计发办法,延迟退休政策只是将基金出现收支缺口的时点后移,未来仍要面对,或者未来问题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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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人账户计发月数。38号文件中关于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的计算一直沿用至今,而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学会最新编制的《中国社会保险经验生命表(2020)》,60岁男性、50岁和55岁女性参保人员的平均余命分别为23.34年、36.08年和31.32年。如何避免超出当前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的养老金支出完全由统筹基金负担,建议财政部和人社部重视并启动这项工作。
同时,孙洁另一份议案则聚焦在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建议扩大税延养老保险的政策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政策复杂性,改变现有按月收入6%和1000元孰低的扣除方式,适当提高延税额度,将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支出作为专项扣除项目简化操作流程,提高政策吸引力,扩大政策受益人群,充分发挥税延养老试点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周延礼: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网络安全保险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网络安全保险起步较晚,相关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数据有待逐步积累,网络安全风险数据共享平台缺失,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突出,对此,周延礼提出了四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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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的相关战略规划。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建议工信部指导网络安全保险市场发展,可借鉴国外经验,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责任主体购买网络安全保险。相关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保险购置减税政策、保险购买补贴政策等,以鼓励中小型企业主动投保网络安全保险,优化网络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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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网络安全风险数据库。一要相关部委要协助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网络风险损失数据库;二要保险公司建立网络风险理赔数据库,对接国家网络安全损失数据库;三要投保企业建立其系统和网络受攻击的记录,以便于保险公司评估企业网络安全水平。各级数据库的建立将使网络安全保险的费率定价精准化、规范化、合理化。随着数据积累得越来越多,费率定价也将在大数法则下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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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周延礼:发挥保险在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服务共同富裕。
在实现三次分配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保险是重要的分配机制和保障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认为,商业保险在防范化解因灾因病致贫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平滑风险带来的损失,应该成为三次分配的重要机制。
在提案中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将保险制度纳入三次分配的整体发展格局和框架体系中。周延礼认为,商业保险参与三次分配后,能够更加精准地匹配弱势群体,目标人群更为准确,更具有针对性和公平性,有助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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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仓单法》的立法,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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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征信系统收录内容,为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融资贷款提供精准、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
他认为,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产品种类日渐丰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下一步,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共同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他建议,推动医疗数据共享和开放,提升商保在医疗中的覆盖率。
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完善农业保险应收保费坏账核销政策
围绕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周燕芳提出三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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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品种、区域、比例及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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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地区和品种,逐步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同时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满足多元化特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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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面向小农户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此外,她还建议,应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经营环境,确保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构建农业基础数据的跨部门共享机制;二是推动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拨付流程优化;三是完善农业保险应收保费坏账核销政策。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带来了两份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议案,分别是《关于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绿色投资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项目审批制度建议》。
周燕芳建议,实施“双碳”战略,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一项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的根本性变革。在此背景下,新兴优质绿色资产往往面临估值较高的问题,保险机构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在对相关资产进行配置时往往会比较谨慎;建议针对绿色投资,尤其是绿色股权投资,在设定资本占用系数应该有政策鼓励的体现。
其次出台增加税收优惠激励措施,从成本来看,绿色债券还有附加的外部认证审核、持续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其综合成本较高,建议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在绿色债券及相关债权项目上对包括保险机构在的所有机构投资者给予一定税收政策优惠。
周燕芳还建议,在国家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指引下,制定保险资金“双碳”战略,明确保险资金实现“双碳”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资金、责任资金、绿色资金的属性,争取率先实现保险资金的“双碳”目标,以适应绿色发展和服务“双碳”战略需要。